呋虫胺·氯虫苯甲酰胺PD20212908
- 登记证号
- PD20212908
- 农药名称
- 呋虫胺·氯虫苯甲酰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邦盛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2-15
- 批准日期
- 60%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呋虫胺45%
氯虫苯甲酰胺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8-10克/亩 | 喷雾 |
1、建议在水稻二化螟卵孵盛期至低龄(1、2 龄)幼虫发生高峰期开始施药,兑水均匀喷洒于水稻叶片正反面上。 2、需用清水配制药液,现配现用,不宜久置。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水稻上施药间隔:7-14 天;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本品是双酰胺类的家氯虫苯甲酰胺与第三代新烟碱类的“呋喃烟碱”呋虫胺的混合制剂。氯虫苯甲酰胺与呋虫胺科学混配,对二化螟防效好,产品具有触杀、胃毒及良好的内吸传导活性,持效期长。
1、本品对蜜蜂、家蚕、赤眼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2、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开启包装时应选择在无风的条件下,注意药剂不要散逸,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4、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接触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皮肤接触: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