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蚜·呋虫胺PD20212899
- 登记证号
- PD20212899
- 农药名称
- 吡蚜·呋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德浩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2-15
- 批准日期
- 7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呋虫胺20%
吡蚜酮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10-12克/亩 | 喷雾 |
1.于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2.采用全株叶面均匀喷雾,注意喷雾均匀、周到,以确保药效。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由三嗪酮类的吡蚜酮与烟碱类的呋虫胺复配而成,具有触杀、胃毒及内吸传导活性,可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1.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洗脸。2.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不可与其它烟碱类杀虫剂、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5.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1.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2.皮肤接触:对皮肤无刺激性,如和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3.眼睛接触:对眼睛有轻度刺激,如果接触眼睛,立即用流动的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4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5如误服,立即停止服用,应立即用清水漱口,严禁引吐,避免呕吐物吸入肺部,立即携带标签到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应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