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铃·辛硫磷PD20111380
- 登记证号
- PD20111380
- 农药名称
- 氟铃·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中天邦正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2-14
- 批准日期
- 2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铃脲2%
辛硫磷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甘蓝小菜蛾发生始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可继续用药,但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施药要均匀周到,方能有效控制害虫。辛硫磷见光易分解,所以田间使用最好在夜晚或傍晚使用。
本品是由苯甲酰脲类及有机磷类杀虫剂复配而成,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可防治甘蓝小菜蛾。
1、产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他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为2次。 2、高粱、黄瓜、菜豆对辛硫磷敏感,易产生药害作用时避免药液飘移到这些作物上。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6、禁止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主要为有机磷类症状,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病人清醒时可用促吐、洗胃治疗,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