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111374
- 登记证号
- PD20111374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桂林集琦生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2-14
- 批准日期
- 5%
- 备注
- 2023年6月21日,增加马铃薯根结线虫。 2024年8月23日,增加豌豆潜叶蝇。
中等毒(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10-15毫升/亩 | 喷雾 |
| 豌豆 | 潜叶蝇 | 10-14毫升/亩 | 喷雾 |
| 马铃薯 | 根结线虫 | 400-500毫升/亩 | 灌根 |
1.防治甘蓝小菜蛾,本品应于小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推荐兑水量30—60公斤/亩,喷雾时应均匀周到。防治马铃薯根结线虫,应于马铃薯出苗后两周内,根结线虫侵染前灌根施药1次,推荐兑水施药量100—300毫升/株。于豌豆潜叶蝇发生初期施药一次,兑水量30—45公斤/亩。2.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马铃薯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在豌豆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3.大风天气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特色小宗作物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
本品属于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其作用机制是干扰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γ—氨基丁酸,而γ—氨基丁酸对节肢动物的神经传导有抑制作用,所以其致死作用较慢,可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马铃薯根结线虫、豌豆潜叶蝇。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本品不可与强碱性的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可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的发生。
如果药剂接触皮肤或衣服,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溅入眼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后,请医生诊治。如有误服,立即催吐并携本标签送医院诊治,可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避免使用巴比妥、丙戊酸等。
本品应储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勿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种子和肥料等同储同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