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111364
- 登记证号
- PD20111364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绿色农华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2-13
- 批准日期
- 1%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1.14%。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10-20毫升/亩 | 喷雾 |
施药时期和技术:1、防治甘蓝小菜蛾,每亩按推荐剂量每隔7天对水30公斤左右喷雾使用一次,用药适期掌握卵孵化盛期1~3龄幼虫盛发期,可有效防治甜菜夜蛾,傍晚喷药效果更佳。2、本品在甘蓝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3、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杀虫杀螨剂,以胃毒为主兼具触杀作用,药剂进入虫体后,害虫在几小时内迅速麻痹、拒食,甚至死亡。本品是一种残效期较长的杀虫剂,对鳞翅目害虫小菜蛾有较高的生物活性,对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防效较好。
1、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混配,以免降低药效。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3、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和口罩等防护用具,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吸烟和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措施:如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若口服中毒,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救治: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 (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儿童、无关人员无法接触之处,并加锁保管。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运输时要防止日晒、雨淋。注意防火、防中毒。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