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铵盐PD20111344
- 登记证号
- PD20111344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铵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胜邦绿野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2-6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33%。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园 | 杂草 | 300-500克/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1、在杂草生长旺盛期,每亩兑水30-45公斤,定向均匀喷雾于杂草叶面上。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降雨请勿施药。
本剂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柑橘园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分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能有效防除单子叶和双子叶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草甘膦入土后很快与铁、铝等金属离子结合而失去活性。
1、本品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等。2、本品不可用铁器存放,并且不能使用无镶衬的铁质喷雾器喷雾。3、一般杂草喷药后7-10天开始见效。勿用浊水稀释,以免降低药效。4、喷后3-4小时下雨,药效可能会降低。天气干燥,杂草枯萎,请酌情增加用量。5、施药时药液勿碰到作物,以免药害,柑橘树行间、田埂喷施时应加防护罩。施药时注意防止药雾飘移到非目标植物上造成药害。6、施药时应穿戴好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防止药液溅入皮肤或眼睛。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9、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本剂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性。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沾及皮肤时,用清水和肥皂水清洗。如溅入眼内或误服,请先以清水洗眼或饮入大量清水,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对症治疗。
本剂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种子、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草甘膦铵盐含量: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