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氰菊酯PD20060193
- 登记证号
- PD20060193
- 农药名称
- 氯氰菊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神华药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2-6
- 批准日期
- 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氰菊酯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100-120毫升/亩 | 喷雾 |
1、本产品的最佳施药期为幼虫盛发期和卵孵化盛期。 2、要完全按照农药安全操作规程施药。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药效迅速,对光、热稳定的特点,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本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用药量及施药次数不要随意增加,注意与非菊酯类农药交替使用。 3、不要与碱性物质如波尔多液等混用。 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应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误服应立即将病人送医院就诊。可洗胃,不能催吐。 3、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