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嘧磺隆PD20111323
- 登记证号
- PD20111323
- 农药名称
- 甲嘧磺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5%
- 登记证持有人
- 科迪华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2-5
- 批准日期
- 95%
- 备注
- 2022年01月08日,登记证持有人变更,原持有人为美国杜邦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嘧磺隆9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甲嘧磺隆为磺酰脲类除草剂。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操作时应穿防护服、戴面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工作后,洗干净手脸等。存贮或加工容器应密闭的,注意安全生产,避免接触明火。使用过的容器,包装物应按当地政府允许的方式销毁。应避免污染水源。开启包装时应小心,防止遗漏和接触。加工区域应注意安全生产,防火,防泄漏。肖防措施:水雾、泡沫、化学干粉,二氧化碳。防止消防水污染地表和地下水系统。单独收集被污染的消防用水,不可排入下水道。泄漏处理:扫掉和真空吸掉溢出物并收集在适当的容器中,以便处理。操作后用肥皂和水彻底清洗干净,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本品能引起眼睛刺激,对皮肤吸收有害。避免接触眼睛,皮肤和衣服。眼睛接触:睁大眼睛,用大量清水轻柔的冲洗15-20分钟。并请医生治疗。皮肤或衣服接触:脱掉受污染的衣服,立即用大量的水冲洗15-20分钟。并请医生治疗。吸入:转移至新鲜空气处,如需要请医生治疗。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必须密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并且儿童无法接触到,并加锁。运输时应避免暴晒和雨淋,装卸应使用装卸工具,避免发生磕碰,造成泄漏事故。请勿与肥料、食品、饮料、日用品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