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138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4-14 | 有效期至: | 2030-4-13 |
| 农药名称: | 阿维·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赛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小菜蛾 | 40-5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2% |
| 辛硫磷 | phoxim | 19.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01389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河北赛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辛硫磷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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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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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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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2%
辛硫磷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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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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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小菜蛾低龄幼虫期施药 ,注意喷雾均匀。 2. 35℃以上高温禁止使用阿维菌素,避免阿维菌素降解,影响药效。 3.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中辛硫磷见光易分解,田间施药时宜在阴天或傍晚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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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由大环内酯和有机磷类农药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作用,主要应用于甘蓝小菜蛾的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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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产品在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 2. 本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该药对蚕、蜂、鱼有毒,避免在靠近鱼池、蚕桑的地方和花期使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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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头痛、头昏、恶心、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1、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 2、大量吞服时可洗胃。 3、不能催吐。 4、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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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防腐、防霉、防热 ,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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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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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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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0-04-1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