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WP20110263
- 登记证号
- WP20110263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5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恒利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1-24
- 批准日期
- 35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35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土壤 | 白蚁 | 350倍液 | 喷洒 |
| 木材 | 白蚁 | 350-700倍液 | 浸泡 |
1、土壤处理:稀释150倍,防治白蚁; 2、木材浸泡:稀释150-300倍,木材浸泡30分钟以上,防治白蚁。
本产品是一种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无交互抗性问题。用于防治土壤和木材白蚁有较好作用。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对家蚕剧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对鸟高毒,避免在鸟类保护区及其周边地区使用;对蜜蜂高毒,避免在开花植物花期、有授粉蜂群的大棚及其他有蜂群采粉区应用。防止药液避免污染水体。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脸及暴露部位皮肤。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过敏者禁用。使用过程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产品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可出现类似尼古丁中毒症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应轻搬轻放,不要损坏外包装,不可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