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丙威PD20111291
- 登记证号
- PD20111291
- 农药名称
- 异丙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1-24
- 批准日期
- 2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异丙威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飞虱 | 150-200克/亩 | 喷雾 |
1、建议于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高峰期兑水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对薯类作物有药害,喷药时切勿将药液喷洒或飘移到附近薯类作物上。
吡虫啉是硝基类内吸杀虫剂,具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可干扰稻飞虱运动神经系统的传导,引起神经血管的堵塞,导致稻飞虱快速麻痹死亡。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1次。 2、本品对蜜蜂、鸟、家蚕、大型溞有毒,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鸟类保护区、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蚕室和桑园附近、水产养殖区及水源地附近禁止使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4、本品为液体,开启时应注意药液撒漏。 5、施用器械在使用前、后需彻底清洗,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 水源,剩余药液应妥善放置,空瓶应销毁,不可做他用或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 7、施药本品前后10天不能用敌稗。 8、建议与其它作用不同杀虫剂轮换使用。 9、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1、避免药剂直接接触皮肤及眼睛,一旦接触,立即用大量水清洗干净。 2、如误服,不要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救治。急救措施: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注意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3、不慎吸入,应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1、贮存时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置于儿童及家畜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以免误服。 2、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