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溴·矿物油PD20111280
- 登记证号
- PD20111280
- 农药名称
- 丙溴·矿物油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4%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绿邦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1-23
- 批准日期
- 44%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丙溴磷11%
矿物油3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80-100克/亩 | 喷雾 |
于棉花棉铃虫幼虫期均匀喷雾施药一次。大风天或下雨前后,请勿施药。
本品一由丙溴磷原药,矿物油、乳化剂和溶剂复合加工而成,能有效防治棉花铃虫。
1、本品用于棉花安全间隔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不要与碱性物质如波尔多液等混用。 3、对桑蚕有毒,不要在桑蚕区桑树上使用。对鱼高毒,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对蜜蜂有毒,选择适宜的防治时期施药,不要在开花植物花期施用;对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就注意。 4、施药时,应戴防渗手套、面罩或护目镜和口罩,穿长袖衣、裤和靴子。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施药期间不可吃江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剩后药液应妥善处理,禁止倒入池塘,避免对水源和鱼的影响。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药物溅到皮肤或衣物上,要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如溅到眼中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经口: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应携此标签将病人及时送医院就诊。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防雨的室内仓库中。远离火源或热源。 2、放在儿童够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