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111266
- 登记证号
- PD20111266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8%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恒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1-23
- 批准日期
- 98%
- 备注
- 2022年05月26日,变更原持有人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9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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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为无色晶体,有微弱气味。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开启包装时,应戴好手套、口罩,穿好防护服,请按箭头所示开启本品;用完的包装不要随便丢弃,应统一回收保管,统一销毁。2.加工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粉。加工车间内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加工工作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万一着火,可用灭火器、水、二氧化碳、沙土灭火;发生遗洒或泄露,应竖立警告牌,严格限制出入,尽可能泄漏源,并立即清扫干净,并将垃圾统一回收,统一销毁。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排放废弃物,避免污染水源。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为:抽搐、恶心、痉挛、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