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辛硫磷PD20060185
- 登记证号
- PD20060185
- 农药名称
- 马拉·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威牛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1-22
- 批准日期
- 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马拉硫磷12.5%
辛硫磷1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80-100克/亩 | 喷雾 |
1、应掌握在稻纵卷叶螟卵孵化高峰至2龄幼虫高峰期间对水均匀喷雾。 2、辛硫磷光照易分解,夏季用药时应选择傍晚气温低、风小时进行,高温睛热天上午10时至下午4时应停止施药,预计二小时内有降雨天气请勿用药。 3、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本品为有机磷类复配制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见效较快,能有效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1、本品为有机磷农药混配制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药液要随配随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使用时注意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6、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要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腹泻腹痛、呼吸困难等,严重时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急救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发生中毒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误服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注意昏迷状态下不可引吐。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