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气雾剂(水基)WP20110257
- 登记证号
- WP20110257
- 农药名称
- 杀虫气雾剂(水基)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气雾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山峰日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1-18
- 批准日期
- 0.5%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菊酯0.2%
右旋苯醚菊酯0.15%
富右旋反式炔丙菊酯0.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蝇、蜚蠊 | / | 喷雾 |
1、将罐体正立,摇匀后使用; 2、对蚊、蝇向其活动空间斜上方适量喷射; 3、对蟑螂,向其直接喷射,或向其经常出没的地方适量喷射,使表面微微润湿。 4、喷雾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关闭门窗,20分钟后,开启门窗(保留纱窗),充分通风即可再次进入房间。
本品采用富右旋反式炔丙菊酯、氯菊酯、右旋苯醚菊酯为主要成份配制而成,主要用于宾馆、家庭、办公室等室内场所,具有驱杀蚊、蝇、蜚蠊(俗称蟑螂)的特点。
1、本品属压力容器,内含易燃物,勿近火源和电源,勿倒置使用,勿近火使用; 2、勿向人体、食物、餐具等喷射,切勿戳破或焚烧,使用后注意通风; 3、对鱼、蚕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 4、过敏者禁用。
1、置于阴凉、干燥通风处; 2、切勿太阳曝晒,勿放置在温度超过50℃的地方; 3、勿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运输。 4、远离儿童,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药液沾上皮肤时可用肥皂水清洗,不慎入眼用大量清水冲洗。误食、吸入不适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对症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