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气雾剂WP20110256
- 登记证号
- WP20110256
- 农药名称
- 杀虫气雾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气雾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45%
- 登记证持有人
- 东元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1-18
- 批准日期
- 0.45%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氯氰菊酯0.05%
氯菊酯0.25%
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0.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蝇、蜚蠊 | / | 喷雾 |
驱杀蚊、蝇时,按房间面积向空间适量喷雾。驱杀蜚蠊(俗称蟑螂)时,向其出没或栖息处理喷雾。使用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关闭门窗,20分钟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房间。
本品能有驱杀蚊子、苍蝇、蜚蠊,使用方便。
1、切勿直接向人体、宠物、食物及餐具喷射; 2、切勿在火源附近喷射或使本品接近火源; 3、切勿将罐戳破或投入火中;切勿将空罐回收充装; 4、本品对鱼类有毒,对家蚕高毒,避免在蚕、室内及其周围使用; 5、用后洗手;勿倒置使用; 6、使用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再次进入必须充分通风; 7、过敏体质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本品无专用解毒剂,如因误服、吸入等导致中毒,应立即携标签就医。眼睛溅入、皮肤沾附应及时用水清洗并就医。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切勿在温度超过50℃的环境中存放。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 3、切勿放置于电源、火源、热源附近,勿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混运。 4、搬运时要轻拿轻放,防于剧烈震动、日晒和雨淋及重压并不得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