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111243
- 登记证号
- PD20111243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兴柏康伟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1-18
- 批准日期
- 2%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2.3%。2023年2月15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北兴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8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 河北兴柏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7.5-10毫升/亩 | 喷雾 |
1、于甘蓝小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可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害虫接触或取食后,有效成分能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害虫很快停止进食,并发生不可逆转的兴奋、麻痹,最后死亡。
1.本产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光解,要注意避光保存,选择傍晚无强光时施药,药液应随配随喷。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6.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药剂。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措施: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药液溅入眼睛:以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间歇地拉起上下眼皮用清水冲洗,然后请医生诊治。皮肤污染:立即去除污染衣物,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
贮运时,应轻装轻卸,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严防日晒雨淋,远离热源火源,不得与碱性物质、食品、种子及饲料混放、混运。贮存在儿童、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