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1120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11-17 | 有效期至: | 2026-11-17 |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苏研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柑橘 | 蚜虫 | 2500-3500倍液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啶虫脒 | acetamiprid | 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11206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河北苏研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啶虫脒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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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微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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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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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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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应选择在蚜虫低龄若虫期,兑水喷雾,喷药时注意叶片正反面均要喷雾,重点喷施作物心叶及幼嫩部位,雾滴要细并喷洒均匀。大风 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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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烟碱类神经毒剂,对害虫除具有触杀和胃毒功能外,还有内吸渗透作用,使药液能迅速渗透至作物的根、茎、叶等各个部位,作用于隐藏在叶背及心叶中取食的害虫。作用机理为直接作用于害虫的乙酰胆碱酯酶,干扰害虫的运动神经系统的传导作用,通过与乙酰胆碱受体结合,全身痉挛、抽搐、麻痹而死。持效期较长,能有效防治柑橘蚜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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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产品在柑橘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 3、本品对鱼剧毒,施药时仍应避免对水源、鱼塘的影响,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施药。施药后不要在河塘、水沟等水源及鱼塘中清洗药械。 4、因本剂对桑蚕有毒,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开花植物花期禁用。 5、本品虽低毒,但使用时仍要严格按照《农药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做好安全防护,施药完毕及时清洗手、脸及其它裸露部位。 6、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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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若皮肤沾染。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干净,眼睛溅药,用大量清水冲洗,必要时送医院治疗。 2、若误服,立即洗胃、保护安静,并携本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必要时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热线电话:010-83132345或010-6131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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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密封保存在阴凉、干燥、严防日晒、雨淋。 2、贮运过程中,不可与食物、种子、饲料、生活用品等混放。 3、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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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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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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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1-11-1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