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蚊胺WP20110253
- 登记证号
- WP20110253
- 农药名称
- 避蚊胺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9%
- 登记证持有人
- 潍坊三力本诺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1-16
- 批准日期
- 99%
- 备注
- 2022年06月13日,变更原持有人青岛三力本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避蚊胺99%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为无色至琥珀色透明液体,对溶于水,易溶于乙醇、丙酮等有机溶剂,对热稳定,是一种蚊虫驱避剂。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避蚊胺原药在生产时要戴好保护手套和防护面罩,穿好防护服。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 2、接触本品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净暴露部位皮肤。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4、万一着火或泄漏或遗洒,要用干粉灭火器或水灭火,用土围埋。 5、切勿使本品接触眼睛及其周围皮肤。 6、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本品对家蚕有毒。
中毒症状:皮肤过敏、头晕、恶心等。 如不慎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水冲洗15分钟,并就医。如不慎过量高浓度接触皮肤,立即用肥皂和水冲洗,并就医。如果不慎响应,转移至空气清新流通处,并就医。如误服,立即进行催吐或洗胃,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1、应储存于阴凉、通风良好的干燥场所。 2、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并放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加锁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