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111184
- 登记证号
- PD20111184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潍坊双星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1-16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蚜虫 | 2-4克/亩(南方地区);6-8克/亩(北方地区) | 喷雾 |
| 水稻 | 稻飞虱 | 2-4克/亩 | 喷雾 |
1、使用时期为稻飞虱、小麦蚜虫发生初期使用该药,按推荐剂量,喷雾,可每隔10天连喷2次。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对豆类、瓜类等作物敏感,使用时避免漂移到邻近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对于防治水稻稻飞虱、小麦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本品不可与呈强酸、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2]施药时要有保护措施,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使用时注意对鸟类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在水稻、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最多喷施2次。[5]哺乳期妇女及孕妇避免接触。[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8]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全身乏力,肌肉僵硬,呼吸障碍,全身发拌,严重肌肉痉挛。 急救措施:1、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2、如溅及眼睛,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严重者送医就诊;3、如误服,立即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标签送医就诊。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