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WP20110251
- 登记证号
- WP20110251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52%
- 登记证持有人
- 中山榄菊日化实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1-15
- 批准日期
- 0.52%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四氟甲醚菊酯0.5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蚊 | / | 电热加温 |
旋开瓶盖,将电热蚊香液装入电热蚊香液加热器内。接通电源,打开开关,指示灯亮表示正常工作。使用时请始终保持蚊液瓶竖直向上。适用于12平米以下的房间,大于此面积,建议同时使用2套以上产品。提前半小时使用,效果更佳。
本产品采用拟除虫菊酯,可有效抑制蚊虫Na+通道闭合,对蚊子具有良好的驱杀效果。配合榄菊牌电热蚊香液加热器使用,效果更佳。本品有四种规格:23毫升/瓶,使用时间为240小时;34毫升/瓶,使用时间为360小时;38毫升/瓶,使用时间为400小时;45毫升/瓶,使用时间为480小时。
勿让儿童接触或玩耍。 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 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加热器工作时表面不要覆盖任何物体。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使用时注意通风。使用时,加热器应放置在上风处。长期不用时,应卸下药瓶,盖上瓶盖,置阴凉处保存。
若不慎接触皮肤,请用肥皂水清洗干净。若不慎溅入眼睛,请立即用清水冲洗并及时就医。若不慎大量吸入或误食,先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再立即携此包装就医。
存放在阴凉干燥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运输。避免火源和热源。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不要倾斜和剧烈震动,以免药液溢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