嘧草醚PD20161525
- 登记证号
- PD20161525
- 农药名称
- 嘧草醚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现代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1-14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2023年7月9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青岛现代农化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嘧草醚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田(直播) | 稗草 | 20-30克/亩 | 药土法 |
1、在有水状态下稗草2-3叶期前施药,施药后保水5~7天。 2、注意施药均匀。
本品为嘧啶类内吸传导选择性除草剂,通过抑制乙酰乳酸合成酶的合成阻碍氨基酸的生物合成,使植物细胞停止分裂直至死亡,按推荐剂量使用可防治水稻田除稗草。
1、每季最多使用1次,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本品未规定禁止和其他农药混用。 3、施药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具,预防药液的吸入和与皮肤的接触,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4、施药器械使用后,应用清水洗刷干净,冲洗水和残余药剂统一放置于专用容器中妥善保管。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本品只适用于水稻,禁止使用在其他作物上。 6、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1、误吸或误服时,应立即饮用大量温开水并催吐,同时立即送医救治。 2、误入眼睛时,应立即用温水冲洗,同时应尽快请医生救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