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PD20161524
- 登记证号
- PD20161524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南通南沈植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1-14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33%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250-500克/亩 | 茎叶喷雾 |
1、于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杂草3~6叶期施药效果最佳。 2、大风天或预计4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1、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喷雾时勿接触作物绿色部分。 2、用清水稀释,浑水影响药效。 3、防除多年生杂草或进入花期的杂草应使用批准登记的高剂量。 4、喷雾器使用前、后都必须清洗干净。 5、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9,用过的容器需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以随意丢弃。10、本品对眼睛具有刺激性,使用时应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粘膜及伤口。
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饮时带着标签送医院治疗,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混放或同贮同运。
草甘膦铵盐含量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