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呋·嘧菌酯PD20212892
- 登记证号
- PD20212892
- 农药名称
- 噻呋·嘧菌酯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6%
- 登记证持有人
- 孟州沙隆达植物保护技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1-9
- 批准日期
- 0.6%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嘧菌酯0.4%
噻呋酰胺0.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纹枯病 | 3000-5000克/亩 | 撒施 |
水稻纹枯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1次。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由嘧菌酯和噻呋酰胺复配而成的杀菌剂,具有较好的内吸性和传导性,对水稻纹枯病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操作人员应戴面罩,防护手套,穿长衣、长裤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及进食,施药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2.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污染,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
1.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2.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等同储同运。贮存或运输时堆层不得超过规定,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