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虫胺PD20212847
- 登记证号
- PD20212847
- 农药名称
- 噻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2%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植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1-9
- 批准日期
- 0.2%
- 备注
- 2022年06月30日,变更原持有人广西植保农药厂有限公司。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虫胺0.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20-30千克/亩 | 撒施 |
| 甘蔗 | 蔗螟 | 9-15千克/亩 | 撒施 |
1.于新植蔗下种时或宿根蔗培土时,将药剂均匀撒施于甘蔗茎基部周围并覆土。为了确保药剂的缓释持效期和防效,施药后应及时覆盖足够土层。2.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在水稻苗期撒施1次。
本品为新烟碱类杀虫剂,是一种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的杀虫剂,可有效防治甘蔗蔗螟和水稻稻纵卷叶螟。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和护目镜等,避免药液接触眼睛和皮肤。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施药后应立即覆土。5.(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8.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中毒症状:头痛、恶心、呕吐、胸闷等。中毒急救:1.用药时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5.误服:请勿吸吐。出现上述症状,请立即携此标签送医就诊。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运输时,严防雨淋、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