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氟酰草胺PD20212841
- 登记证号
- PD20212841
- 农药名称
- 吡氟酰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5%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道麦辉丰(江苏)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1-9
- 批准日期
- 15%
- 备注
- 2022年04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氟酰草胺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60-10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水稻移栽前,平整田块期间,兑水土壤喷雾,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为收获期。 2.施用本品应选择晴天,光照强,气温高,有利药效发挥,加速杂草死亡。 3.大风天或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施药时防止药液撒施到邻近作物,以免产生药害。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避免药害。勿超剂量使用,避免药害。勿在高温、干燥条件下移栽水稻,避免药害。用药后弱苗、小苗等不宜移栽,避免药害。
本品为酰苯胺类除草剂。在杂草发芽前后施用可在土表形成抗淋溶的药土层,在作物整个生长期保持活性。当杂草萌发通过药土层幼芽或根系均能吸收药剂,本剂具有抑制类胡萝卜素生物合成作用,吸收药剂的杂草植株中类胡萝卜素含量下降,导致叶绿素被破坏,细胞膜破裂,杂草则表现为幼芽脱色或白色,最后整株萎蔫死亡。死亡速度与光的强度有关,光强则快,光弱则慢。本品可用于防除水稻移栽田一年生阔叶杂草。
1.本品为酰苯胺类除草剂,建议与不同作用机理的除草剂轮换使用。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3.本品对水蚤剧毒,对鱼类、藻类高毒,对鸟类、蜜蜂、家蚕、蚯蚓低毒,对赤眼蜂和瓢虫低风险性。施药时注意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最外围桑叶不得饲喂家蚕,作为隔离带使用。 4.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或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清洗喷药器械时切忌污染水源。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冲洗手、脸及裸露部位。 6.丢弃的包装物等废弃物应避免污染水体,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包装物或废弃物。 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产品。
对眼睛有中度刺激性,使用时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有呼吸道感染症状时,对症治疗。不慎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若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阴暗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2.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好、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露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暴晒、雨淋、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