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酸·草甘膦PD20212791
- 登记证号
- PD20212791
- 农药名称
- 滴酸·草甘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82%
- 登记证持有人
- 重庆市永川化学制品厂
- 有效期至
- 2026-11-9
- 批准日期
- 82%
- 备注
- 2,4-滴钠盐4.3%;草甘膦铵盐85.7%。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78%
2,4-滴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90-150克/亩 | 茎叶喷雾 |
1.本品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本品为非耕地除草剂,不能用于农田除草。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3.本品需用清水配药,勿用浊水,以免减低药效。药后3—4小时内下雨,药效可能会降低。
本品是由2,4-滴和草甘膦复配的灭生性除草剂,能有效的防除非耕地杂草。
1.使用时应注意风向,在100米以内已种植了阔叶作物,或下风向有敏感作物的玉米田不得使用本品。施药时严防雾滴飘移到果木和邻近作物田。2.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3.本品对家蚕有毒,若附近有桑园,将最外围桑树设置为隔离带。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4.喷雾器应专用。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清洗,洗涮施药用具的水,不要倒入田间。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避免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等。若不慎溅到皮肤上,用大量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不慎吸入,立即离开施药场地,到空气清新的地方,保持呼吸畅通;误服,立即催吐,并带标签送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1.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热源或火源。2.本品不能用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盛装。3.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4.不得与食物、种子、饮料、粮食、饲料等混放混运。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2,4-滴钠盐4.3%。草甘膦铵盐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