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草醚PD20111161
- 登记证号
- PD20111161
- 农药名称
- 双草醚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7%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恒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1-7
- 批准日期
- 97%
- 备注
- 2022年10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绿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双草醚9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双草醚属于苯甲酸类除草剂为侧链氨基酸合成抑制剂,通过抑制植株所必需的氨基酸缬氨酸和异白氨的生物合成来阻止细胞分裂,从而使植株停止生长。通过茎叶吸收,并很快传导至整个植株,用于防治水稻田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使用标准钳开启,开启后应首先将桶盖开至半开状态,等桶内压力完全消失后再全面开启。操作时穿防护服、戴防护镜、口罩、手套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操作后洗干净手脸。 2、万一失火、立即切断火源消防人员需穿戴防毒面具与防护服,应使用干粉灭火器。 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些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