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111147
- 登记证号
- PD20111147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诺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1-3
- 批准日期
- 5%
- 备注
- 2023年11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20-4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稻飞虱发生初盛期开始用药,7天后视虫病情必要时进行第二次施药,严格按规定用量兑水进行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属于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持效期较长,药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可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本品对水稻的稻飞虱防效较好。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鸟、蜜蜂、家蚕毒性高,对天敌赤眼蜂有风险,在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以免桑蚕等有益生物产生危害。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勿污染环境。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
该制剂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轻度刺激作用。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转移至空气流通处。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