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螺胺乙醇胺盐PD20111145
- 登记证号
- PD20111145
- 农药名称
- 杀螺胺乙醇胺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0%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威牛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1-3
- 批准日期
- 6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杀螺胺乙醇胺盐6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福寿螺 | 50-70克/亩 | 喷雾 |
1、防治福寿螺应于发生初期开始施药。施药时应保持水稻田水深3-5cm。施药后两天内暂不灌水。若施药后恰遇大雨,则视情况适当补充药液。2、安全间隔期52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杀螺胺乙醇胺盐是一种具有胃毒作用的杀软体动物的农药制剂,对水稻福寿螺螺卵、中螺和大螺都有较好的防治作用。
1、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2、使用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药液溅入研究和接触皮肤,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本品对鱼及水生生物毒性较高,使用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样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池塘和河流。4、建议与不同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施药时应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操作,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雾。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产品。
使用时如出现头晕、呕吐等中毒症状,应停止施药,离开施药场所,移至空气流通处,严重时,应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1、皮肤接触:脱去被污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5、本品无专用解毒剂,中毒后立即灌洗胃和导泻,用抗痉挛作用和镇定药。输葡萄糖液保护肝脏,帮助解毒和代谢,如伴随肾衰竭,则应仔细监测液体平衡状态和电解质以免发生液体超负荷。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