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WP20110241
- 登记证号
- WP20110241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31%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省金鹿日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0-27
- 批准日期
- 0.31%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四氟甲醚菊酯0.3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电热加温 |
1、逆时针方向旋开药瓶塑盖; 2、将芯棒对准电加热器的发热圈插入并旋紧药瓶; 3、接通电源,发热器开始加热,药液沿芯棒扩散作用于空间; 4、不用时,请及时切断电源。
本品系采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能有效驱杀蚊。每天使用8小时,可以连续使用30天而不用更换、添加药液。为确保本品发挥正常药效,请与金鹿牌电热液体蚊香器配套使用为最佳。
1、切勿折断吸液芯棒。 2、不要直接暴露于火源上。 3、对鱼、蚕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用后请洗手。 4、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6、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防火安全。
过敏者可能引起头晕、恶心等症状,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就医;误食、吸入不适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携此标签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1、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及儿童未能触及处; 2、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不得倒置; 3、不能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种子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运输。 4、远离火源或热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