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111112
- 登记证号
- PD20111112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桂林市宏田生化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0-27
- 批准日期
- 3%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3.4%。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4-5克/亩 | 喷雾 |
1、在甘蓝小菜蛾低龄(3龄前)幼虫期开始施药,注意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夏季中午时间不要喷雾。
本品是一种低毒的杀虫剂,通过抑制害虫运动神经内氨基丁酸传递使害虫麻痹死亡,以胃毒为主,兼具触杀作用。可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不可与呈强酸或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鸟类、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切忌污染水源。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远程》,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症状: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等症状。 中毒急救: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清水冲洗15-20分钟,并请医生诊治。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15-20分钟,必要时请医生诊治。 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并请医生诊治。 误服:不慎误食,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诊治,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氯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