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哒螨灵PD20111111
- 登记证号
- PD20111111
- 农药名称
- 阿维·哒螨灵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东部韩农(黑龙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0-25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2024年7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韩农(黑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中等毒(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2%
哒螨灵9.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树 | 红蜘蛛 | 2000-3000倍液 | 喷雾 |
1.本产品最佳期施药时期为苹果树开花初期红蜘蛛始盛期。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由阿维菌素和哒螨灵复配而成,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 对苹果树红蜘蛛具有速效性较好,持效期较长的特点。
1.本产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本产品禁止与碱性物质(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混用。 3.本产品对蚕、蜂等益虫毒性高,蚕室、桑园附近禁用,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水产养殖区及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水体附近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4.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剂。施药期间不可进食和饮 水。施药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5.本产品对鱼类有毒,剩余药剂和清洗药具所产生的废水切不可倾入湖 泊河川及其他水源,倒空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以免引起污染。 6. 孕妇、过敏体质者、感冒和皮肤病患者禁止接触本产品。 7. 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物机制的杀虫剂转换使用。 8. 应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如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后请医生治疗;如溅到皮肤上,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如有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及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使用巴比妥、丙戊酸等能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
1.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