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WP20210381
- 登记证号
- WP20210381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31%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州超威日用化学用品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0-19
- 批准日期
- 0.31%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四氟甲醚菊酯0.3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蚊 | / | 电热加温 |
拧开电热蚊香液的瓶盖。将蚊香液瓶旋紧于加热器内; 接通电源,按下开关,指示灯亮即可;蚊香液用尽,请关闭电源后,更换一瓶新的蚊香液; 若想取得最佳效果,请配套使用超威牌电热蚊香液加热器,使用时请保持蚊香液瓶竖直向上;使用时请将加热器置于上风处,离人体2米为宜。 提前半小时使用,效果更佳。 适用于15平方米以下房间。
本品含四氟甲醚菊酯成分,扰乱蚊虫神经传导,靶向驱蚊。采用优质芯棒,不易堵塞,有效驱蚊,预防蚊疾传播;无需每天添加或更换。
1.请按产品使用技术要求的提示使用,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仅室内使用。2.使用时注意通风;不要在加热器表面覆盖任何物品。3.在使用和储放本品时,请保持竖立向上放置,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4.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5.勿用手触摸芯棒,以免药效发挥不稳;用后洗手。6.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如眼睛或皮肤接触药液,请即用清水冲洗; 如误饮,请即饮大量清水并携包装及时就诊。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勿让阳光直接照射;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商品同储同运; 置于儿童和宠物接触不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