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WP20210368
- 登记证号
- WP20210368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6%
- 登记证持有人
- 鹤壁弘昌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0-19
- 批准日期
- 0.6%
- 备注
- 2024年4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南恒信农化有限公司。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氟醚菊酯0.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蚊 | / | 电热加温 |
使用时拧开瓶盖,将液体瓶瓶口竖直向上旋入加热器中,按下开关,红灯亮时表示开始工作。当药液用完,请将加热器拔离插座,然后更换液瓶。使用时勿侧放或倒放蚊香液。
本品以氯氟醚菊酯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能够有效去除蚊,适用于家庭、宾馆等室内场所。
1、本品仅限用于室内。2、使用时,请注意通风。3、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4、使用时置于儿童和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以防误食。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6、本品对鱼、蚕有毒,切勿污染水源,蚕室及其附近禁用。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不可随意丢弃。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皮肤接触:立即褪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水与清水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吸入:如有不适,立即移至空气清新的地方,如呼吸困难或持续不适,携此标签送医就诊;误食:不慎误食,马上停止食用,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应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2、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