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醚·咯·噻虫PD20212781
- 登记证号
- PD20212781
- 农药名称
- 苯醚·咯·噻虫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杀菌剂
- 剂型
- 种子处理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7%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金田地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0-19
- 批准日期
- 27%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2.2%
咯菌腈2.2%
噻虫嗪22.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全蚀病 | 400-6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小麦 | 蚜虫 | 400-6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1.本品于小麦播种前兑水均匀包衣,晾干后播种。2.包衣方法可采用机械包衣和人工包衣两种方法。3.用于包衣处理的种子应为符合国家标准的良种。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本品为三元复配杀虫杀菌种衣剂,噻虫嗪是一种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对小麦蚜虫具有较好防效;苯醚甲环唑对担子菌门和子囊菌门引起的病害有保护、治疗作用;咯菌腈为非内吸苯吡咯类化合物,对子囊菌、担子菌、半知菌等病原菌引起的种传和土传病害有很好的防效。三种成分混配能够有效防治小麦蚜虫和全蚀病。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在种子处理过程中,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液。2.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操作人员应戴防渗手套、口罩、穿长袖衣、长裤、靴子等。此时不可饮食、吸烟等。种子处理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处理后的种子严禁人畜食用,如需晾晒必须有专人看管。4.播种后应立即覆土,严禁畜禽进入。5.本品对鸟类、鱼、虾、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时应远离池塘、水源,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密切关注对土壤生物的风险性和附近蜂群的影响。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此药。
中毒症状表现为皮肤刺痛、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抽搐、惊厥、昏迷等。用药时如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如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如误服,立即停止,用大量的清水充分漱口后,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严重者携标签就医;如药液沾染皮肤,立即用肥皂水彻底清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可采取洗胃、活性碳吸附及稀释等办法救治,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切勿对昏迷病人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本品应贮在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