霜霉·精甲霜PD20212722
- 登记证号
- PD20212722
- 农药名称
- 霜霉·精甲霜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1.9%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省蒲城美尔果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0-19
- 批准日期
- 51.9%
- 备注
- 霜霉威盐酸盐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甲霜灵10%
霜霉威41.9%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辣椒 | 疫病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1. 本品应于辣椒疫病发病前或病害发生初期使用,视病害发生情况,喷雾2~3次,间隔7天,喷雾时应注意均匀、周到。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 安全间隔期:本品在辣椒上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本品由精甲霜灵和霜霉威盐酸盐复配而成,可抑制病菌细胞膜成分的磷脂和脂肪酸的生化合成,抑制菌丝生长、孢子囊的形成和孢子的萌发,相互增效并扩大杀菌谱,具有系统性的预防和治疗双结合功效,内吸性好、活性极强。按登记剂量使用时,对辣椒疫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且对辣椒安全。
1. 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规范用药,避免与氧化物接触。2. 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粘膜和皮肤,避免吸入雾滴。在配药和施药时穿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子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3. 施药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4.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5. 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 使用过的空包装、容器,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也不可随意丢弃。7. 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8. 采用最外围桑树作为隔离带,以降低对家蚕的风险。9.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霜霉威盐酸盐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