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菌唑PD20212706
- 登记证号
- PD20212706
- 农药名称
- 种菌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种子处理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阴苏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0-19
- 批准日期
- 100克/升
- 备注
- 质量分数9.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种菌唑10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恶苗病 | 150-25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1.本品使用方便,可供农户直接包衣,亦可供种子公司作种子包衣剂。2.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3.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4.种子包衣方法:以包100公斤种子为例,按推荐用药量,用水稀释至1-2升,将药浆与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5.本品在上述作物新品种上大面积应用时,必须先进行小范围的安全性试验。6.本产品拌种使用,每季用药1次。7.存放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沉淀或分层,需摇匀后使用。
本品外观为红色液体,有微弱气味,非易燃易品。其作用机制为麦角甾醇生物合成抑制剂,兼具内吸、保护和治疗作用。
1.配药和种子处理时应在通风处进行,操作人员需提前做好保护措施,戴好手套、面罩或护目镜等,严禁抽烟或者饮食。2.种子处理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处理后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一起存放,禁止用于饲喂禽畜。4.避免与三氧化铬等氧化剂接触。5. 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6.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严禁畜禽进入。拌种播种后立即覆土。7.使用后的包装袋应妥善处理,不得他用或随意丢弃。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过敏者禁用。
1.如不慎接触眼睛,立刻用清水轻柔冲洗15-20分钟,并携此标签请医生治疗。 2.如不慎接触皮肤,脱掉被污染的衣服,立刻用清水冲洗15-20分钟,并携此标签请医生治疗。 3.如不慎吞服,立刻携标签请医生治疗。除非在医生的指导下否则不要催吐。 4.如不慎吸入,转移至新鲜空气处,立刻请医生治疗。
1.本品应应贮存在避光、干燥、阴凉、通风处,储藏温度应避免低于-5℃或高于35℃。2.置于儿童和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4.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和种子等混合储运。
质量分散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