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菌脲PD20212681
- 登记证号
- PD20212681
- 农药名称
- 异菌脲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劲农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0-19
- 批准日期
- 45%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异菌脲4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烟草 | 赤星病 | 100-110毫升/亩 | 喷雾 |
1.于烟草发病初期施药,每隔7—10天1次,连喷2—3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烟草上每季最多使用3次。
本品是触杀型保护型杀菌剂,但也具有一定的治疗作用,它可抑制真菌孢子的萌发及产生,也可控制菌丝体的生长,对烟草赤星病有防治效果。
1.使用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不能与强酸性或强碱性的药剂混用。3.本品对鱼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4.药械使用后要洗干净。5.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如药液溅到皮肤,应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若误食中毒,应立即灌服大量清水催吐并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库房内,远离热源或火源。3.农药包装箱装入运输工具应在货舱内固定,确保不发生移动、不发生相互碰撞损伤。4.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