咯菌腈PD20212675
- 登记证号
- PD20212675
- 农药名称
- 咯菌腈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种子处理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华宇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0-19
- 批准日期
- 25克/升
- 备注
- 质量分数2.4%。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咯菌腈25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根腐病 | 150-2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花生 | 根腐病 | 600-8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1.按照播种量量取推荐用药量,加入适量水稀释成药浆,将药浆和种子充分搅拌,在阴凉通风处平铺摊开,晾干后播种。 2.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 3.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 4.本品在上述登记作物新品种上大面积应用时,必须先进行小范围的安全性试验。 安全使用标准:每季作物用药1次。
本品为红色悬浮液体,用于种子处理,可防治作物的种传和土传真菌病害。
1.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播种时及时清除裸露的种子,播种期间和播种之后立即用土壤覆盖。 2.使用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袖衣裤,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处理后的种子严禁人畜食用,也不要与未处理种子混合或一起存放。如需晾晒必须有专人看管,特别要注意远离儿童以防止误食中毒,播种后应立即覆土,以免畜禽误食。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止接触。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流动的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如误服,立即停止服用,切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到对症治疗。 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分数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