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噻草胺PD20212652
- 登记证号
- PD20212652
- 农药名称
- 氟噻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1%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绿丰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0-19
- 批准日期
- 41%
- 备注
- 2024年3月20日,增加小麦田一年生杂草。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噻草胺4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田 | 一年生杂草 | 18-24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 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133-16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1.于玉米播后苗前土壤喷雾施药1次。于小麦播种后出苗前土壤喷雾施药1次,每亩兑水20—30公斤。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属芳氧乙酰胺类化合物,细胞分裂和生长抑制剂,选择性除草剂。可有效防除玉米田里的一年生杂草如狗尾草、稗草、马唐等,以及小麦田里的一年生杂草如菵草、看麦娘、日本看麦娘、硬草等,对阔叶杂草也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应避免药液接触皮肤和眼睛等身体部位。施药时应禁止饮食、吸烟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澡,清洗防护用具和衣物等。2.药剂配制采用两次稀释,充分混合,本品严禁加洗衣粉等助剂。3.药后须及时彻底清洗药械,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4.本品对藻类水生生物有毒,废液和清洗液不得倒入池塘、湖泊等任何水体中;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及附近禁用。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除草剂轮换使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7.勿超剂量使用,注意保证整地质量与栽培管理,避免田间积水、种子裸露等造成药害。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掉污染衣物,用肥皂和清水清洗皮肤触药部位。如仍不适,请就医。眼睛接触:立即将眼睑翻开用大量清水缓慢冲洗至少15分钟。如仍不适,请就医。吸入:立即将病人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如果呼吸困难或者其他不适,请立即就医。误服:可给患者饮用1—2杯清水。请勿给意识不清的病人喂食任何东西。也不要催吐,除非医生告知需要催吐。
1.本品只可存放于原包装中。2.本品应密封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3.存放于儿童及无关人员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4.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储运时堆放不得超过规定,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