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酸·草甘膦PD20212643
- 登记证号
- PD20212643
- 农药名称
- 滴酸·草甘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2%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0-19
- 批准日期
- 32%
- 备注
- 2.4-滴钠盐2.2%,草甘膦铵盐33%。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2,4-滴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250-400毫升/亩 | 喷雾 |
1.于杂草生长旺盛期兑水均匀茎叶喷雾。 2.施药时注意防止药雾飘移到非目标植物上造成药害。 3.大风天或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是2,4-滴与草甘膦的复配制剂。草甘膦可抑制植物体内的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合成受到干扰。2,4-滴属于激素类除草剂,作用机理类似吲哚乙酸。两者混配可有效防除非耕地杂草。
1.草甘膦与土壤接触失去活性,配置药液勿用浊水以免降低药效,选择晴天喷药。 2.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苹果树幼嫩茎叶上及邻近作物田。 3.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口罩、眼镜等;此时不能饮水、吸烟等;使用时应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粘膜和伤口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 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6.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刺激性。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仍不适,请就医治疗。皮肤接触:脱掉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就诊。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2.4-滴钠盐2.2%,草甘膦铵盐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