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氟·草铵膦PD20212626
- 登记证号
- PD20212626
- 农药名称
- 氧氟·草铵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7%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悦联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0-19
- 批准日期
- 17%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14.2%
乙氧氟草醚2.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200-3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在非耕地杂草旺盛生长期茎叶喷雾施药一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本产品为非选择性杂草茎叶处理除草剂,其独特的“一封一杀”除草机理,使得该品具有杀草谱广、杀草速度快、持效期较长、耐雨水冲刷等特点,对非耕地杂草有较好防效。
1、本品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等。 2、使用本品应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 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3、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使用后的包装物应遵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准则的相关规定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避免与氧化剂接触。7、该产品为易燃液体。
该产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皮肤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的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如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对症治疗。
储运时应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热源或火源,保持良好通风。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避免与食物、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