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氯酸·草除灵·二氯吡PD20212603
- 登记证号
- PD20212603
- 农药名称
- 氨氯酸·草除灵·二氯吡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5%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省锦江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0-19
- 批准日期
- 3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除灵25%
二氯吡啶酸8%
氨氯吡啶酸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油菜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30-5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 在油菜苗后4-6叶期,杂草2-5叶期,以推荐剂量兑水均匀茎叶喷雾施药1次,每亩用水量30-50公升,注意喷雾均匀。 2. 严格按照推荐剂量施用,避免重喷、漏喷、误喷。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尽量选择无风的天气施药,避免飘移药害。5. 严禁用于荠菜型、白菜型油菜田,避免药害。勿在低温及干旱等不良气候条件下施药,避免药害。6. 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是油菜田三元除草剂,可有效防除油菜田牛繁缕、猪殃殃、碎米荠和播娘蒿等阔叶杂草
1. 使用时应先摇匀。2.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3. 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械。5. 采用最外围桑树作为隔离带。6. 禁止老、弱、病、残、孕、小孩和哺乳期妇女接触和使用。7. 避免与具有氧化性物质接触或混合。
1.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污染的皮肤。 2. 眼睛接触:立即分开眼睑,用清水冲洗眼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 吸入:立即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再请医生诊治。 4. 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对症治疗。 5. 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1. 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 存放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 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