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氟·草铵膦PD20212573
- 登记证号
- PD20212573
- 农药名称
- 氧氟·草铵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2%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巴博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0-19
- 批准日期
- 32%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24%
乙氧氟草醚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180-25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 在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喷雾施药,每亩兑水30-45公斤均匀喷雾。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3. 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本品为非选择性触杀型除草剂。可用于杀灭非耕地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产品具有杀草谱广、杀草速度快、持效期长、耐雨水冲刷的特点,可有效解决抗草甘膦杂草的防治问题。
1. 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应根据田间杂草草相及抗性等具体情况,科学合理用药。 2. 配药时应在喷雾器内先加入少量清水,再加入施药量,最后补足余量清水混匀后喷施。 3. 干旱及杂草密度大或防除大龄杂草及多年生恶性杂草时,使用高剂量。避免药剂与其它作物接触。 4.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施药期间不可饮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或衣物。 5. 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8. 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9. 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1.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2.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3. 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