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三氯吡PD20212536
- 登记证号
- PD20212536
- 农药名称
- 草甘·三氯吡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奥坤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0-19
- 批准日期
- 60%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52%
三氯吡氧乙酸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60-120克/亩 | 茎叶喷雾 |
1.本品于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定向茎叶喷雾施药。预计4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本品为苗后茎叶处理内吸传导型除草剂,可应用于非耕地防除阔叶杂草、禾本科杂草和灌木。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3、用清洁软水稀释药剂,否则会降低药效。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时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6、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8、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医生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眼睛溅入或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应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