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氟·乙草胺PD20212519
- 登记证号
- PD20212519
- 农药名称
- 氧氟·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2%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奥坤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0-19
- 批准日期
- 42%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34%
乙氧氟草醚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姜田 | 一年生杂草 | 95-135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1. 于姜田播后苗前喷雾施药,进行土壤封闭处理。2.本品为土壤处理剂,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 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二苯醚类与酰胺类的复配制剂,是芽前土壤封闭型除草剂,综合了两类除草剂的优点,可有效防除姜田稗草、马唐、 千金子、狗尾草、醴肠、野苋菜、铁苋菜、鸭跖草、茼麻等一年生单双子叶杂草。
1.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登记批准内剂量。2.使用时应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程。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和护目镜等防护用具,避免药液触及眼睛及皮肤。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3.黄瓜、菠菜、韭菜、谷子、高粱对其敏感,水稻田绝对不能用。4.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5.用过的废弃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7.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本品对皮肤有轻度刺激性,对眼中度刺激作用,无全身中毒报道。施药时要注意人体防护,如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如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