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212465
- 登记证号
- PD20212465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线虫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金秋园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0-19
- 批准日期
- 0.5%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黄瓜 | 根结线虫 | 3000-3500毫升/亩 | 冲施 |
在黄瓜移栽缓苗后,3000-3500毫升/亩防治根结线虫,随浇水冲施到田间。每季最多使用1次。
阿维菌素通过干扰神经活动,刺激释放γ-氨基丁酸,增强γ-氨基丁酸与细胞膜上受体的结合,从而使细胞的氯离子增加,细胞膜超极化,导致神经信号传递受阻,致死麻痹、死亡。可用于防治黄瓜根结线虫。
1.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 本品对鱼类、溞、藻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 对鸟类高毒,鸟类保护区禁用。4. 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的杀线虫剂轮换使用。5.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 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接触: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清醒者立即催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切勿给已经昏迷的患者灌胃任何东西或催吐;避免使用能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等)。
本品属易燃液体,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本品易燃,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避免与氧化剂接触。本品为药肥混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