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212430
- 登记证号
- PD20212430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金穗通实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0-19
- 批准日期
- 5%
中等毒(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10-15毫升/亩 | 喷雾 |
1.于甘蓝小菜蛾低龄幼虫发生初期喷雾施药1次。 2.本品在甘蓝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7天。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有效成分阿维菌素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对叶面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且残效期较长。其作用机制是干扰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r-氨基丁酸,而r-氨基丁酸对节肢动物的神经传导有抑制作用。对甘蓝的鳞翅目害虫小菜蛾有良好的防治效果。
1.本品对鱼、蚕高毒,对蜜蜂有毒,(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2.使用本产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避免皮肤、伤口、黏膜、眼睛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得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3.用过的容器应该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 4.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6.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该产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 中毒症状:头痛、恶心、呕吐、胸闷等。 中毒急救: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 需进行人工呼吸。请医生诊治。 4.误服:请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5.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远离火源、热源,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小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饲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存放、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