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螨腈·噻虫胺PD20212397
- 登记证号
- PD20212397
- 农药名称
- 虫螨腈·噻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8%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一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0-19
- 批准日期
- 28%
- 备注
- 2023年3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开封一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虫螨腈8%
噻虫胺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韭菜 | 韭蛆 | 60-100毫升/亩 | 灌根 |
1. 在韭菜韭蛆幼虫发生初期灌根施药1次。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 3. 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14天。
虫螨腈是一种芳基取代吡咯化合物,在植物叶面渗透性较强;噻虫胺一种高效安全、高选择性的新烟碱类杀虫剂。二者结合具有触杀、胃杀和内吸活性强的作用特点, 正常使用条件下对韭蛆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 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2. 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 鸟类保护区禁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 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症状:轻度中毒:头痛、呕吐、出汗等;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入眼睛,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眼睛,严重者送医就诊;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误服,不得催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隔热防晒,避免高温避免阳光直接照射。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同贮同运。